是有可能判6个月的。因为对其处置是从重处置。但对于判处的时间没有具体的划定,所以是有可能的。依照有关法令划定,对其的从重处置,应注意这几个情形:
1、不论是设立一般的,还是不一般的,都须对其判处相对较重的科罚,即合用于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科罚的时间;
2、须依据其所施行的犯科的性质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也有判六个月刑期的,属于我国刑法规章,对累犯应该加重刑罚,但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累犯,刑罚是不会太重的。如果是累犯,原则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累犯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一般是不会办理取保候审的。当然这也要看具体是什么罪行,还需要看你犯罪的严重程度是怎样的,建议咨询专业的刑辩律师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累犯只是加重处罚,但是具体的量刑要看触犯的是什么罪,不同的罪名量刑时不同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章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驾驶罪中,最高量刑为六个月的拘役和罚金,虽然构成累犯,但从重处罚时,最多也只能判处拘役和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规章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