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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无房怎样申请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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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无房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流程如下: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审核;4、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批准予以发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是: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

有户无房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

有户无房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流程如下: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审核;4、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批准予以发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是: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审批。县(市)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无房户怎么申请住房

当事人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审核。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

农村无房户怎么申请住房

无房户可以申请安置房,但申请难度较大。安置房是指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一般来说都是优先满足被拆迁户的需要,只有存在空余的安置房的情况下,才会允许无房户申请。目前安置房申请和审批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都有的不同的要求。无房者也可选择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 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证

办理宅基地证的程序:1、审查证件。2、情况调查。3、测量尺寸。4、填写报表。5、上报审批。6、发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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