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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屋住宅买卖合同协议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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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屋住宅买卖合同协议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住宅买卖合同协议书

  售房单位:

  购 房 人: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

  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三、付款式方式。

  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

  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

  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

  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

  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

  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 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发布的《娄底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

  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娄底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

  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

  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 购房人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住宅买卖合同协议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坐落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该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两部分:其中,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其中:

  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非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所确认的面积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尾款_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权利保证

  1、为确保乙方所购房屋权益的顺利实现,确保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确保乙方所支付购房款资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对此向乙方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状况,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因解除租赁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可以在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但解除租赁关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承租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解除与抵押权人的抵押关系,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

  3、出卖人保证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

  如发生此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如果甲方不能解决,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甲方应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

  自乙方接受房屋钥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产权,有权进行任何合法之处分。

  六、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

  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或设施、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住宅买卖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种类: 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车位】【储藏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车库】【车位】【储藏室】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 (以下简称【车库】【车位】【储藏室】,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项目中的第 幢 层 号【车库】【车位】【储藏室】。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 ,属( 框架、框剪 )结构,层高为 米。该商品按【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总价款为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房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首付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由买受人到出卖人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若买受人延迟办理或不提供完整资料的,则视作买受人逾期付款,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办理。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库】【车位】【储藏室】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因未付清房款及其它应付款项,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出卖人有权将交付日期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交付,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买受人所购【车库】【车位】【储藏室】今后若须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六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四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四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交接

  买受所购买的【车库】【车位】【储藏室】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后,双方签署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在出卖人发出交房书面通知后,买受人未按书面通知确定的交房时间到出卖人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书面通知确定的时间将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使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后的全部法律责任,并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同期的物业管理费。在迟延接收房屋的买受人清偿应缴欠款(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之前,出卖人有权拒绝办理实际交接手续。

  第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如未按约定标准完成,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车库】【车位】【储藏室】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库】【车位】【储藏室】的建筑主体结构和用途,除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车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蒙山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蒙山县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房屋交接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出卖人执 份,买受人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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