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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收费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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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收费自查报告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二、认真清理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__〕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4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市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x政办秘〔20xx〕号)要求,xx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排查要求,按照排查原则,对照排查范围,全面细致排查各项涉企收费事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企收费基本情况

  1、涉企行政性事业收费情况。通过排查,我县有3家单位6项行政性涉企收费,分别为县住建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挖掘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县水利局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县诉讼费。3家单位均为行政性收费,收费依据充分,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部门下属单位和企业经营性服务型收费情况。目前,我县有3家下属单位3项行政和经营性收费,分别为县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经营性收费,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性排污费,城关镇(县市容环卫局)行政性垃圾处理费。通过排查,上述三家单位收费标准合法合理,收费依据充分准确,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

  3、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情况。根据县办《关于公布xx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表的通知》(x政办秘〔20xx〕81号),20xx年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145项,全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检验、评估、检测、鉴证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市场行情进行,不存在指定中介机构和指定收费标准。

  4、性保证性(抵押金)收取情况。经排查,县人社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取企业2%的农民工保障金,20xx年共收取250家企业4359万元的农民工保证金,已退还213家2565万元的保证金。县(县公共资源局)按合同金额的10%分别收取企业采购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均合法合规,并且按照程序及时退还给企业。

  5、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的协会商会共有11家,经排查,有涉企收费的行业协会1家,即xx县房地产协会。该协会收费项目1项即会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并有2/3以上会员出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每年1万元;理事单位每年0.6万元;个人及单位会员每年0.2万元。共有4家行业协会交会费,年收费共计4万元。除收取会费,无收取其它费用情况,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均自愿申请参加,无强迫入会现象。

  经自查,我县涉企收费均合法合规,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等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按照一切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事项的原则,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动态调整xx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x发改价管〔20xx〕号)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努力打造合法合规合理的收费清单。

  2、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根据涉企收费清单,研究完善收费监管细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措施,及时兑现奖补,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制度,面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严格落实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建立健全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参加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企业检查涉企收费事项,确保应收尽收,应减尽减。

2024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净化学校教育环境,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创造优质的教学氛围.我校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校原为星城小学,去年刚刚成立,现有一二年级14个班级,在校学生529名,教职工人数38名,非编职工11名。今年9月以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规定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其次,一是利用公示栏、公示牌、下发通知单等,在开学收费前告知学生和家长本学期的减免情况,免课本作业本费、免外省市学生借读费,以及“两免一补”执行情况;二是告知学生和家长,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并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课本作业本费用全部由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不予收费。

  (2)学校代办收费执行情况。是否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对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以征询单形式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订。学校的操作步骤是:在代收取伙食费、校服费时先发告家长书,然后由班主任统一收费,对有助学券的学生伙食费可享受免费。学期末学校会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费、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不收择校费,也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4)学校以举办提高班、特色班等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我校坚决做到无违规举办特色班、提高班并收费行为;

  (5)学校治理违规补课行为,落实“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或午间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以及有偿家教”的情况;

  我校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明确反对有偿家教,开学初全校17名教师签署了《师德承诺书》。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缺等,我校老师利用下午第三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学困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6)学校治理教辅材料散滥,落实“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

  我校加强师德行风管理,学校严格根据市教委颁布的每年春秋两季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合理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要求教师从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出发,精选、设计训练材料,逐步建立校本作业体系。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7)公办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借读生、民办生、特长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情况;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以这些名义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落实情况;

  “两免一补”按规定执行。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和医疗保险费,但我校在开学报名时并未收到“助学券”。

  (9)免除符合本地规定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落实情况;

  本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收中,共招收了( 224 )名符合当地规定接受条件、可以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们利用公示、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除学杂费,外省市借读生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学校认真执行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按规定全部免于收取。

  (10)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落实情况;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这方面收费的行为。

  (11)XX年以来“退租还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班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我校教师没有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作宣传、动员、并参与组织工作,也没有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对本校学生进行补课收费等。

  (12)群众反映问题或实例的'整改情况。

  开学至今未有群众反映问题。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行风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教学德育两处主任和学校财务主管。制定学校财务和收费的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等会议,及时向教职工传达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学习有关规范收费的文件,依靠全体教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参与与落实教育收费工作。

  2.加强师德教育,增强育德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坚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通过讲座、研讨、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为人、为师、为学”主题师德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落实“廉洁从教”、“依法执教”要求。在职教师必须签署含有“不参与有偿家教”条款的《师德承诺书》。学校为部分学生提供免费的提优补缺课程,午休时间教师放弃休息为学生面批辅导、答疑解惑。要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但质量不能因此而下降。为此学校抓住“有效课堂”和“有效作业”进行实践探索,开展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改革,精选、自编练习题集,推动作业校本化建设。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从而有效提升教学质量。

  3.措施得当,操作有序,努力确保教育收费行为的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力求做到有序规范,强化和落实“自愿、不营利”原则和“按标准、按程序”要求,基本的流程是:先由各处室提出收费缘由,经校级分管领导审定批准,再印发书面“征询单”告知学生家长并获得学生家长签认可。

  4.全面关心困难学生,积极实施帮困助学。

  三、努力方向

  引起高度重视,努力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实做细。第一,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领导重视是关键,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是重点。第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令行禁止,规范有序,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综合各方力量,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师德建设结合起来,由规范教育收费的他律态势变为学校自觉、常态的自律行为,把规范教育收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2024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 员: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按照上级规定只收取作业费 ,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 ,三-----六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 ,除此之外,没有擅自设立任何收费项目。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总之,通过自查,我校的收费是根据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无乱收费现象,有力的落实了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2024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吴晖常务副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收费项目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打折扣。市局推迟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xx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xx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门槛,确保优惠落到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当前,国家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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