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用人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我街道20_____年度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大田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企业(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责任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法人代表责任制,落实直接责任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采取月核对、季变更报告制度。
2、企业招用外来人员时,必须核查其现居住地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查验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招用。
3、对外来人员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一年两次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并为其提供避孕节育等生殖健康服务。
4、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对其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工作,并及时报告镇(街道)计生办,协助做好补救措施的落实。
二、 甲方责任
1、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外来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的出具《限期补办通知书》。
2、为外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等生殖健康服务,按户籍人口纳入正常性管理,与外来婚育妇女户籍地建立联系,并将生育、避孕节育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3、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依法予以处理。
4、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和奖罚。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