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公车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强化各级党组织严格公车管理使用责任,推动规定精神和六条意见落实。
二、治理的重点问题
1、违规用车。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用途用车;工作用车固定给个人使用;公车私用、公车私挂和违规停放等。
2、私车公养。主要是报销私人车辆燃油、保险、维修、路桥等费用。
三、治理范围
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工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部门、区直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四、方法步骤
“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以前)。召开“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会,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各相关单位层层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严格对照公车管理,对本部门公车管理使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停放、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私车公养等问题。各单位于20xx年6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表格报“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区直机关工委),整理汇总后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纪工委办公室)。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7月初至9月中旬)。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织专人,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于20xx年9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工委办公室)。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单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于20xx年10月10日前报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区直机关工委),整理汇总后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纪工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区直机关工委杨孟举负责,成员黎结义、陈贵华协调“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环节要见人见事,既自查个人的问题,也自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自查报告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承担责任。重点检查问题易发多发单位、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在整改环节,要针对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针对长期性问题完善机制,铲除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严明整治纪律。各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整治措施,认真抓好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要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月报告制度。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专项治理期间每月20日前,各单位将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向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报送。
联系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程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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