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成立一般自首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
以上缺一不可,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成立自首。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