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的,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投资企业,也不能以入股的形式投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